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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长春海文考研培训学校时间:2023/5/17 10:50:59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在东北地区创建的所综合性大学、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双”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2个学院(部),82个本科专业,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2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点覆盖了除军事学和医学以外的11个门类,形成了层次分明、类型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校70余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和“U-G-S教师教育新模式”先后荣获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在“双”建设中,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入选“双”建设,入选数量并列高校第19位。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有关招生学院(部)咨询方式、专业报考要求、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其他信息均可在此查询]。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注:《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数是“Z”的专业为我校自设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可报考规定专业(参见《专业目录》):
  (1)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五)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网上报名时,此类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字段中,填写“在读”字样。)
  (六)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三、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二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二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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