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宁德闽试教师编制考试培训机构 > 学校动态 > 数学基础知识 直接证明法
直接证明也称为逻辑演绎,是指从公认的事实或者公理出发,运用逻辑推演而导出需要证明的命题的真伪的方法。三明教师招聘考试网根据数学的大纲要求,特意为您精心整理推荐数学基础知识:直接证明法。相信认真看完的小伙伴们,对于丰富您的知识与教学能力一定会有所帮助。
(1)综合法:
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
要点:顺推证法;由因导果.
(2)分析法:
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找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
要点:逆推证法;执果索因.
综合法和分析法是直接证明中的两种基本的证明方法,但这两种证明方法的思路截然相反.分析法既可用于寻找解题思路,也可以是完整的证明过程,分析法和综合法可相互转换,相互渗透,在解题中综合法和分析法的联合运用,能转换解题思路,增加解题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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