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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来源:宝鸡中公考研培训学校时间:2023/5/18 9:53:20

  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培养目标是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并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考生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的网上公告和报考须知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安排详见“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的时间、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考点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022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科目:英语二(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含数学、逻辑、写作等内容)。
  2、复试时间:2023年3月中旬。
  (1)复试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公管学院MPA中心网上通知
  (2)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较高项加分。
  (3)提前面试阶段
  西安交通大学MPA推出提前面试的招生政策。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提交提前批面试申请资料;经背景评估,参加我校组织的提前面试,具体参见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提前面试通知》。
  (4)正常批复试阶段
  未参加提前批面试的考生,在初试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复试分数线后,可进入正常批复试。正常批复试时间: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学院复试细则及安排参加复试。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后同等条件下予以录取。请考生留意MPA教育中心网上通知。被录取的攻读MPA专业学位考生,将于2023年9月份入学。
  七、相关费用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公布标准执行,按协议分两年缴清。
  八、培养方式
  MPA专业学位实行定向就业培养方式,定向就业方式需与考生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实行学分制,学生入学后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制定培养计划,进行和系统的培养;修业年限为2-5年,一般为周末授课。协同培养的MPA研究生主要课程集中安排在西安授课。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说明
  1、录取为非全科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不安排住宿,收费按协议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2、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3、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一、招生咨询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学校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学校较新文件为准。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邮编:710049
  E-mail:见
  咨询电话:见
  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sppa-mpa.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见
  原标题: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ppa-mpa.xjtu.edu.cn/info/1030/23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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