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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发布

来源:北京中公考研学校时间:2020/9/14 11:07:23

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中公考研小编整理相关资讯,关注一下~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函〔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0年8月24日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章 总则

条 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增加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统一命制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七条 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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