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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考研法律硕士基础阶段测试—民法学

来源:青岛中公考研时间:2022/4/6 11:29:14

2023考研法律硕士基础阶段测试—民法学:简答题(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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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另一方财产受损的事实。法学通说认为不当得利属于事件。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即指财产的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与消极增加两种情形。前者是指财产或权利范围的增加或扩大,如取得所有权;后者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如没有支出本应由自己支出的费用,未承担本应承担的债务。(2.5分)

2.另一方受有损失。另一方所受损失可以是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也可以是财产本应增加而未增加,即应得利益的损失。此处的应得利益是指在正常情形下可以得到的利益,而不是指必然得到的利益。如无合法根据耕种他人土地,所有人丧失的对该土地的收益即属于应得利益,尽管该利益并非所有人必然得到的。(2.5分)

3.一方获益和另一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此处的因果关系表现为另一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即一方受益是另一方受损的原因。(2.5分)

4.获益没有合法根据。没有合法根据指的是一方获益既无法律上的根据,亦无合同上的根据。没有合法根据包括取得利益时即无合法根据和取得利益时虽有合法根据但嗣后丧失两种情形。(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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