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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建报名时间2023年考试时间

来源:深圳建工教育时间:2023/5/9 16:26:26

目前江苏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4个地区已公布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3日-4日,因此预计深圳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2023年6月3日、4日。但由于二级建造师考试为省级考试,考试时间由各地区自主决定,所以具体考试时间以各地区人事考试网的通知为准。

深圳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入口
深圳二建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和增报专业四类。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考2科条件


  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考1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二级建造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


  (五)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界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附件3)执行。


  (六)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考


  经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粤建复函〔2011〕51号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你单位《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粤建注发〔2011〕1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中的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有关如何界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问题。应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二章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后,在勘察、设计、监理、工程类咨询企业、建设单位基建部门从事工程管理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的人员,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二、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根据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及鼓励本行业中有条件的施工管理人员报考建造师的精神,对在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已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满2年者,且能有效证明这段工作履历的,如持有原项目经理证书或质安员、、、等证书者,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三、对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其执业注册应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2008〕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注册证书》,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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