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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指的是,企业对被投资方初始投资时达不到控制但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后续追加投资可以对被投资方进行控制。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改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计量。接下来我们就来学习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思路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
(1)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持有的20%的股权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所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借或贷)
——其他综合收益(借或贷)
——其他权益变动(借或贷)
银行存款等
(2)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资本公积,不作会计处理。
假定,A公司于2019年1月以1000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并能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当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
贷:投资收益
200
2020年4月,A公司又斥资15000万元自C公司取得B公司另外35%的股权A公司除净利润以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A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其他资料同上。
购买日,A公司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0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000
——投资损益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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