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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派应遵循四条基本准则

来源:河北会计教练线上培训机构时间:2020/4/19 9:17:40

  股利公司组织的企业,依照公司章程规定,通常从税后净利润中依股份按期以一定数额分派级股东的投资报酬。

  股利是按资分配的一种形式,投资者虽然不一直接参与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

  但作为物化劳动的资金却参与了生产过程,应参与劳动成果分配。

  投资人向公司投资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多获取股利,每年分派股利的多少又是一个公司信誉的象征。

  普通股股利的有无、决于公司盈利的有无、多少,股股利则依固定的股利率取得股利。

  股利分配原则股利分派应遵循四条基本准则:

股利分派应遵循四条基本准则

  (1)制度原则。公司分派股利应遵循利润分配的基本程序和制度,一般不允许发生下列情况:

  未扣除税金而分派股利;未弥补亏损而分派股利;未提存公积而分派股利;无盈余而分派股利。

  (2)股权平等原则。股利分派时,对分派日期、分派金额等要素,在各股东之间不得有判别。

  (3)基准原则。

  对认股时股款的预缴或迟缴、股票转让的过户交割等影响股东持股比例的因素,应该确立一个基准,以便具体规定和限制。

  (4)例外原则。

  对于发行特别股的公司,如章程规定特别股有先行分派股利的权利,或其所受分派率高于普通股,则依章程规定行事。

  对新建企业无盈利而发放建业股利,可以不受上述某些原则的限制。

  股利日期与发放股利有关的日期,有宣派日、除息日、登记日和支付日。

  (1)宣派日:公司董事会正式宣布向某一特定日期在册的股东支付股利的日期。

  股利宣派日后,公司例承担了向股东支付的法定义务,在此之前,股东无权要求支付股利。

  由于公司因宣派股利而承担了债务,应当在会计上减少留存利润并确认负债。

  宣派日后,公司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可以带利销售,即包含股利的较高的价格。

  (2)除息日:于登记日前更新股东名册的日期。

  除息日后,股票将停止带利销售,股票的购买者将无法获得当年的股利。除息日无须编制会计分录。

  (3)登记日:登记可参与当年股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

  只有于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可以参与当年股利分配。

  登记日可在备查簿中编制会计分录,反映支付日将要分配的股利。

  (4)支付日:实际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支付时,应当编制会计分录冲销负债,减少资产。

  各日期的程序如下:

  宣派日,确认负债(股票股利除外);除息日,股票停止带利销售;

  登记日,确认参与当年股利分配的股东;支付日,向在册股东发放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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