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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习-发放职工薪酬

来源:河北会计教练线上培训机构时间:2020/3/29 15:50:28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发放职工薪酬

会计学习-发放职工薪酬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支付职工福利费

  企业向职工食堂、职工医院、生活困难职工等支付职工福利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3、支付公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或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4、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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