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黑龙江会计教练线上培训机构 > 学校动态 > 内部往来主要有两种情况
内部往来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往来交易。
内部往来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总部对分支机构的投资,主要发生在分支机构成立时;
二是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商品转移,主要发生在分支机构成立后。
内部往来是分支机构的一个特殊问题。
总部对分支机构的投资,形成分支机构的净资产,对此,总部与分支机构账上都须加以记录。
在总部账上,记录在“分支机构往来”账上,反映总部投资于分支机构的净资产的价值。
在分支机构账上,记录在“总部往来”账上,反映总部对分支机构净资产的权益的价值。
因此,“总部往来”与“分支机构往来”两个账户是一对相对账户,它们所记载的内容完全相同,都代表分支机构的净资产。
而且这种相互对应关系是持续的,只要总部“分支机构往来”账户发生增减变化。
分支机构“总部往来”账户也以相等的金额发生增减变化。
总部账上“分支机构往来”账户与分支机构账上“总部往来”账户是一对相对账户。
从理论上说,这对相对账户的余额应随时相等。但在实务上,它们的余额却通常不等。
造成不等的原因,除了发生记账差错,即总部与分支机构的往来业务,一方账中出现漏记、重记或错记等情况之外,
就是未达账项,即总部与分支机构的往来业务,由于凭证传递原因,一方已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情况。
未达账项可以分为总部已入账而分支机构未入账以及分支机构已入账而总部未入账两个情况。
总部已入账而分支机构未入账的情况,如总部在将现金或商品拨交分支机构时当即入账,而分支机构要等到收到现金或商品时才入账等。
分支机构已入账而总部尚未入账的情况,如总部委托分支机构收款,分支机构已收妥,开出货款通知单时即入账,而总部要等到收到货款通知单时再入账等。
总部与分支机构往来业务,如果发生差错,应当立即更正。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951/news/178355/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黑龙江会计教练线上培训机构 小编为您整理 内部往来主要有两种情况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