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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销售商品不开发票行为对不对

来源:蒙自泽为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1/21 15:47:11

  便利店销售商品不开发票行为对不对?

  便利店销售了东西取得销售收入后不开票的行为是错误的,商家不开发票或少些金额,都是为了少交税或不交税,属于偷税漏税行为,作为公民,我们有权力也有义务举报商家,可以向工商局反应情况,也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反映,即便是使用移动支付方式,企业也应提供文书发票,但企业是否开具发票并不是决定企业是否缴税的凭证,也就是说,企业不开发票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偷税漏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查询其收银系统、财务系统和采购系统进行核查。

便利店销售商品不开发票行为对不对

  便利店取得销售收入但是不开票的行为违法吗?

  便利店取得销售收入但是不开票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是违反了会计法的相关规定的,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偷税损害了利益,触犯了法律,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对构成偷税罪的要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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