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0358-011

位置:佛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开具红字电子专用发票的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开具红字电子专用发票的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来源:佛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2/29 15:21:36

  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规定和流程是什么?购买方在取得专用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部分退回、折扣折让行为以及发票开票有误等情况的时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会计实操中,开具红字电子专用发票的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开具红字电子专用发票的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873/news/466605/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佛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开具红字电子专用发票的规定和流程是什么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035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