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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次性支付全年利息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

来源:赣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7/15 10:49:32

  在企业从银行借款时,所产出的利息支出,就需要财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那么对于企业一次性支付全年利息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您又了解多少呢?有关企业所得税来利息支出的内容已在下文中作了一一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解这方面财务知识!

  一次性支付全年利息的账务处理

  利息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因此,负债人应该在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实际支付利息后,方可税前扣除。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2016.08.18)第六条规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规定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与不得开具专票的区别),自然人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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