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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减半征收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宿州臣信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2/17 10:14:38

  附加税减半征收账务如何处理?

  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意见.

附加税减半征收账务如何处理

  一、种、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

  所以,在实现销售后,做: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二、第二种、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

  (一)在实现销售后,做:

  1、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计提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免税后:

  1、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2、同时,应该免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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