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九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高速费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高速费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来源:九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3/16 15:32:49

高速费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高速公路通行费不开增值税发票,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关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规定确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收取试点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826/news/333681/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九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高速费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