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九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闲置固定资产是否按部门计提折旧
答:《企业会计来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自提作了相应规定,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贵公司此种情况仍需要计提折旧。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十一条规定:“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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