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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后发票备注栏必填内容有哪些?
1、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填写备注栏
运输服务开具发票时,需在备注栏填写的内容包括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另附清单。
2、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填写备注栏
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时,需要在备注栏写上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3、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必须填写备注栏
对于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需在备注栏填写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和滞纳金等。
4、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填写备注栏
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在备注栏上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必须填写备注栏
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需在备注栏写上“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6、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必须填写备注栏
对于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需要将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写在备注栏上。
7、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填写备注栏
(1)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备注栏写上“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2)多用途卡特约商户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备注栏写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3)预付卡业务中,较终销售方收到销售款开具发票时,须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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