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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价外费用的增值税

来源:上海恒企会计培训班时间:2020/11/29 10:36:56

  【问】如何处理价外费用的增值税?

  【答】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取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代垫款项(不包括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收取违约金: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支出(因为支出作营业外支出、故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收取基金、集资费(具有专款专用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基金、集资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收取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格上加价的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收取补贴: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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