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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残值可以变更吗

来源:鹰潭恒企会计培训中心时间:2021/1/27 16:25:57

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大部分都会拥有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一种价值比较高的资产,使用年限比较长,所以固定资产每个会计期间都需要进行折旧,计算折旧的时候需要预计净残值.那么固定资产净残值可以变更吗?小编就这个问题和大家聊聊.

问:固定资产净残值可以变更吗

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所以,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可以按实际情形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改变作会计估计变更;在税务上,不得变更.如果企业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改变作会计估计变更了,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对此块的税会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相关知识问答:
一: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时候不抵扣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当时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动产以及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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