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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是?
针对一般企业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个政策里面"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与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不同,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超过限额是不予税前列支的,同时不能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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