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原因

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原因

来源: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28 14:05:38

  发票是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纸质凭证,也是我们的消费保障,那么当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后会产生哪些后果?取得“异常凭证”又要怎样处理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按不同情形区分处理:

  1、尚未申报抵扣,暂不允许抵扣

  2、尚未申报办理退税,暂不办理退税;

  3、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

  4、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5、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为什么A服装企业取得的凭证会被认定为异常凭证呢?原来是由于给A公司开具发票的上游企业购进原材料与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在税务局核查过程中还发现该上游企业的进项大部分为重号异常的海关缴款书,且该企业已走逃。

  什么发票会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那么我们就明白了,由于开(违)具(法)发(售)票(卖)给A服装企业的上游公司走逃或是失联,因此造成其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小张购买的进项发票被列入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范围。

  什么是走逃企业?

  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79/news/317735/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原因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