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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清算的账务处理

来源:株洲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6/6 18:37:27

账务的实操处理都是会计人员工作中全面进行掌握的,其中涉及到企业的资产也是需要正确的进行实操的内容处理,并且在对资产内容进行清算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一定实操处理的,所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企业资产清算账务处理的知识内容了。


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时企业的财会部门应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税务问题。

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

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和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其账面价值与变卖收入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产成品”等科目;按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破产、倒闭、解散等原因不再购进货物而只销售存货的,或者为了维持销售存货的业务而只购进水、电的,其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可按实际动用数抵扣。申请按动用数抵扣期初进项税额,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其破产、倒闭、解散的文件资料,并报税务机关批准。

对纳税人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

破产费用的账务处理:支付的破产清算费用,如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清算期间企业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审计评估费用,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破产企业催收债务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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