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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发票内容填写不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厦门理臣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0/26 14:19:25

一:运输发票内容填写不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关知识问答:
二:运输行业开具发票备注栏如何填写?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三:验签失败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处理?

答:在发票开具上传到税局端,税局端比较发票开票数据有误时,会退回验签失败的发票,可利用“验签失败发票查询”功能,查看失败的发票,并可直接对验签失败的发票执行作废操作。

四:普通发票记账联丢失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一)丢失发票;(二)损(撕)毁发票;(三)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四)未按规定缴销发票;(五)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六)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七)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因此,丢失已开具的发票第三联,即:记账联;如果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没有丢失的话,其情节是不严重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没有规定丢失已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列举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税务机关一般不会给予行政处罚的。您可以复印存根联记账。

五:取得返还的税金是否需要交增值税?

答: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以上就是宁德会计培训学校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运输发票内容填写不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相关知识问答了,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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