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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来源:北京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3/29 17:58:4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资产类科目.

  固定值产减值准备简介: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问: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分录

  答: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金额=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原则确认.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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