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盐城东台上元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被委托代销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
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企业委托代销商品时,应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代销品种、价格、手续费标准、供货结算期限等,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在日常会计实操中,中国成为大的制造业,其中代销业务也是很多的,很多企业的海外公司都会在中国设立一个比较大的代销点,那么如果你是企业的会计,你知道怎么做会计分录?如果不知道的话,不妨和东台会计的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学会计,我推荐东台上元会计培训!
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1)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2)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该厂会计分录为:
(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xxx
贷:库存商品xxx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同时结转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xxx
贷:委托代销商品xxx
(3)收到代销方开具的手续费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4)收到代销商品款时:
借:银行存款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以上就是和被委托代销商品如何做会计分录相关的信息,更多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733/news/281109/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盐城东台上元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被委托代销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