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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征税发票和不征税发票:
征税发票
发生应税行为且需要正常征税和情况下开具“征税发票”。
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不征税发票
不征税发票是营改增后创新的开票形式,随着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的出台,创新了三类不征税发票的开具模式,不征税发票的代码为601至603,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后续发票开票系统中不征税发票代码陆续增添项目。不征税发具的开具模式,打破了不征税项目开收据不开发票的惯性思维,对于特定的不征税项目应按规定开具不征税发票。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票的,发票税率栏显示“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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