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东莞恒企会计培训机构 > 学校动态 >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还要预缴个税吗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还要预缴个税吗

来源:东莞恒企会计培训机构时间:2020/12/25 16:33:24

  问:建设单位劳务分包还要预缴个税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9号)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基于此税法规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实务中建筑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从税制上说应该按照实际所得征税,但由于目前准确核算所得存在障碍,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一般采取随征的方式征税,即按照工程收入的1%-2%核定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知识: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劳务发生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吗,比例多少?

  依据《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73/news/301173/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东莞恒企会计培训机构 小编为您整理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还要预缴个税吗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