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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报告与清算审计报告的区别

来源:东莞恒企会计培训机构时间:2019/12/31 9:30:37

  有人提问,清算报告与清算审计报告的区别是什么?清算报告并不等于清算审计报告,清算组可以委托任何人出具清算报告,但后的责任仍是清算组,更多的解答还请大家继续往下看看东莞恒企会计实操班的小编整理的参考资料吧.

清算报告与清算审计报告的区别

  清算报告与清算审计报告的区别

  答:清算报告是清算委员会/组对清算事宜和结果做的报告,清算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清算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184条规定了解散清算的程序,包括清算组的成立时间、组成结构,以及逾期不清算时债权人的法律救济方法.然而,同样是公司的清算,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到底区别在哪里?

  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181条规定)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它们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虽有这样那样的区别,但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可以进行转化,但转化方向单一:《公司法》18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解散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无法通过协商机制解决的,应将清算程序转为破产清算.

  清算报告一定要通过税务事务所才可以吗

  答:1.是的,清算报告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才有说服力.

  2.清算报告是指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后提出的对申请注销登记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计算后提出的书面报告.

  3.清算报告经有关机构确认后生效,是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重要文件之一.清算报告在事业单位提出注销登记前完成,申请注销登记时必须提交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是指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后提出的对申请注销登记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计算后提出的书面报告.清算报告经有关机构确认后生效,是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重要文件之一.清算报告在事业单位提出注销登记前完成,申请注销登记时必须提交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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