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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是否应在中国缴纳个税

来源:长沙金账本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8/12 9:59:11

     外国人是否应在中国缴纳个税?

     有人的地方就需要工作,有收入的地方就会有税收。从事会计实操工作的我们都知道,企业获得收入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个人获得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哪怕你身在异国他乡也是如此。那么实际中如何判定外籍个人,在中国是否负有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呢?

  外国人是否应在中国缴纳个税

         一、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八号)

        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00号)

  第二条规定

  “税法条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规定

  “税法条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第四条规定

  “税法条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五条规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六条规定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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