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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来源:山西忻州会计教练时间:2020/11/23 15:24:44

  问: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报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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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经费支付福利交个税吗

  《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根据上述规定,从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实物福利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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