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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设备退还增值税政策适用哪些研发机构

来源:佛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2/27 16:58:15

  采购设备退还增值税政策适用哪些研发机构?企业只要涉及到经济业务上的往来,往往会牵扯到税务问题。相较于其它税种来说,增值税的涉及范围要更加广泛,例如购销商品、提供服务等,都需要考虑增值税的问题。那么在会计实操中,研发机构采购设备退还增值税政策,都适用于哪些研发机构呢?

采购设备退还增值税政策适用哪些研发机构

  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91号公告规定,为与进口税收优惠调整相衔接,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含如下:

  (1)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

  (2)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工程研究中心;

  (3)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4)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重点实验室(含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科技部核定的部委、直属机构所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核定的本级政府所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

  (6)科技部会同民政部核定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核定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7)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核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

  (8)承认学历的实施专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以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9)符合9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外资研发中心;

  (10)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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