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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负数发票可以作废吗

来源:广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2/10 10:39:57

  小规模负数发票可以作废吗

  1.如当月开据的负数发票可以作废,否则不能作废.

  2.负数发票在作废以后,税局的通知单号就没有用了.

  一)销货企业开出发票,当月内发现错误,在未收回发票联、抵扣联的情况下不得作废;若购货方在抵扣联认证后又将发票退给销货方,销货方应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将发票作废.以上情况在稽核子系统比对后会产生属于作废发票进行抵扣,应转入协查子系统进行协查.这时一定要注意当月相应存根联采集,否则就形成缺联票.

  (二)销货企业开出发票,当月内发现错误,在收回发出给购货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可在当月做作废处理;若发出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收回,销货企业此时不能做作废处理,要凭对方提供的《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开出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冲销,同时要注意存根联的采集.

  (三)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才能开具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此类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在报税时将存根联进行采集.

  (四)购货方提供《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取得销货方开具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当期认证.如购货方不及时认证并冲销进项税额,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负数发票

  (五)跨月作废形成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主要有三种情形:

  1、销货企业必须在收回原来已发出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方能跨月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货方已认证并无法收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凭税务部门的《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等,否则不予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货企业当月开出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应全部在当月认证;

  3、销货企业当月开出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必须在次月的报税期内与其他存根联一道报税,进行存根联采集.

  作废发票与开负数发票的区别如下:发票代码不同

  作废发票的代码用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编写,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而开负数发票一律由15位、17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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