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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可以加计扣除吗

来源:深圳仁和会计实操培训学校时间:2020/12/16 16:31:11

  问:生活服务业可以加计扣除吗

  答:在此前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中,生活服务业明确列出了16个小项,其中包括第12小项不动产出租,大家纷纷来电询问,不动产出租是否可以依据该份申明,列作生活服务,纳入加计抵减15%的适用范围.

  生活服务业

  其中:1.文化艺术业

  2.体育业

  3.教育

  4.卫生

  5.旅游业

  6.娱乐业

  7.餐饮业

  8.住宿业

  9.居民服务业

  10.社会工作

  11.公共设施管理业

  12.不动产出租

  13.商务服务业

  14.专业技术服务业

  15.代理业

  16.其他生活服务业

  相关知识:

  不动产租赁可以享受加计抵减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

  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其中,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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