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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暂估差额会计如何处理

来源:深圳仁和会计实操培训学校时间:2020/7/29 18:40:30

  今天小编针对“原材料暂估差额会计如何处理?”这一财务问题,将为大家做个详细介绍,企业购买的材料暂估入库,如果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在收到发票的时候,财务会计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呢?随着小编一起带大家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希望对有学习需求的小伙伴能有帮助!


  原材料暂估差额怎么处理

  1、材料暂估入库,如果明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材料计价为不含税数,这样,即便价格有误差,成本误差也不大;挂账应付货款应该使用"应付账款-估价入账",而不是"其他应付款",因为其他应付款不核算货款往来。

  2、收到发票,正确的分录是

  借:应付账款--估价入账

  生产成本(或原材料:差价部分,如果材料已领用,差价计成本,如果没领用计如材料)

  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例】2010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买价5 000元,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值税额为850元,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600元.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5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92

  贷:应付账款--B企业 6 450

  (二)原材料已到,发票未到,货款尚未支付。

  在此情况下,为做到原材料账实相符,应先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正式付款或开出承兑汇票时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原材料时,仓库部门可按暂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账户,贷记"原材料"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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