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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必会知识点

来源:锦州优路教育培训机构时间:2020/7/16 17:35:21

  一建必会知识点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协议选择的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建必会知识点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申请仲裁机构确认协议有效,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6)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7)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否则投标无效;

  (8)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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