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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文在工程技术领域职称

来源:锦州优路教育培训机构时间:2020/3/16 16:15:50

       今天,优路教育就给大家讲讲人社部发文:在工程技术领域职称与职业技能实现互通。

  1、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1)需具有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4)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另外,获得中华技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人社部发文:在工程技术领域职称与职业技能实现互通

  2、同时,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工、技师、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晋级评价。

  3)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4)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对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注重技能考核。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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