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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来源:长沙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2/31 10:20:46

  (一)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二)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7%-15%)=2(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00×(17%-15%)-2=2(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5%=15(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15=15(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5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15=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2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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