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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的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合肥优路教育培训机构时间:2020/2/6 17:42:28

       今天,优路教育就给大家讲讲执业药师的相关法律法规。

  1994年3月,人事部、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995年7月,人事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执业药师的相关法律法规

  1999年4月,人事部、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统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019年3月,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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