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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来源:合肥优路教育培训机构时间:2020/2/5 18:12:16

      今天,优路教育就给大家讲讲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www.cpta.com.cn)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证书管理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

  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根据往年成绩合格标准来看,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均为100分),具体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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