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成都亲导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商品流通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式

商品流通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式

来源:成都亲导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4/10 13:57:45

  商品流通企业所得税如何会计处理举例

  按照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例]某商场2006年3月有关损益类账户余额如下:

  商品销售收入 14000000

  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 700000

  商品销售成本 8800000

  代购代销收入 800000

  经营费用 1200000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00

  其他业务支出 500000

  管理费用 260000

  财务费用 14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

  营业外支出 220000

  投资收益 80000

  按规定,该商场企业所得税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另外该企业有50000元超过计税工资的工资支出。

  月终,企业应将损益类各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销售收入 14000000

  代购代销收入 8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

  投资收益 80000

  贷:本年利润 15780000

  借:本年利润 12220000

  贷: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 700000

  商品销售成本 8800000

  经营费用 1200000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00000

  其他业务支出 500000

  管理费用 260000

  财务费用 140000

  营业外支出 220000

  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借贷方余额结出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15780000-12220000=356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性因素=3560000元+50000元=3610000元

  应纳税额=3610000×33%=1191300元

  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19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91300

  同时,作:

  借:本年利润 1191300

  贷:所得税费用 1191300

  企业在预缴3月份应纳税额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91300

  贷:银行存款 1191300

  备注说明:如果是已经上市的商品流通企业。则其相关科目和利润表需按《企业会计准则》来编制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153/news/174082/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成都亲导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商品流通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式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