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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来源:江西恒企会计培训机构时间:2020/10/11 16:52:14

一: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不需要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令第69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相关知识问答:

二:偶然所得应该由谁来扣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令第四十八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如果偶然所得是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从境内取得的所得,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承租人支付修理费,该由谁来交房产税?

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四:发票复印件上应该盖什么章?

是丢失发票原件的情形,要使发票生效,盖的是发票专用章。

五:提成属于偶然所得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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