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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来源:嘉善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1/25 10:23:14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2)对于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账务处理如下:

  a.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用"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

  b.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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