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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本单位的人员报销费用处理方法

来源:西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9/26 17:06:44

  公司为非本单位的人员报销费用处理方法?按照会计处理的原则,不管是不是本公司的员工,都需要按照实际记账,只是有一个关联,首先是和公司业务相关的,那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西昌仁和会计培训机构小编带您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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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本单位员工的票据与公司的业务若是相关,只要是实际支出了,都应入账,比如为客户报销的住宿费、车费等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比如支付他人的劳务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劳务报酬,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非本单位员工的票据与公司的业务若不相关,与公司取得收入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论如何入账,应该全部做纳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涉税提醒:

  (1)企业为非本企业员工报销差旅费用,该项费用如果与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无关,应确定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该项费用如果属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费用,而非支付的个人所得,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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