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眉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单位发放口罩的账税处理

单位发放口罩的账税处理

来源:眉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8/7 9:47:43

  单位发放口罩的账税处理

  虽然元宵节已经过去许久,但是对于节日收到的公司礼物,我依然是感激涕零,久久难以忘怀,它既温暖了我的心房,又保护了我的肺,更防护了我的呼吸道,更更更主要的是,它可以让我能够进入超市、办公大楼等等,我必须要去的所有公共场所。我如获至宝,对其呵护备至。从此我可以更安心的出行、更安心的工作。这是工作以来收到的满意的礼物,一包医用口罩。作为一名公司财务人员,在收到这么贴心的礼物之后,我着实为公司操起心来。发放给员工的这批口罩,该怎样进行财税处理呢?

  公司按照每人每天一个医用口罩的数量,给单位每一个员工发放了一包10个医用口罩,要求员工上班期间必须佩带口罩。按照劳保用品相关规定,即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批口罩属于劳保用品。

  企业外购口罩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外购口罩的税务处理为:

  外购劳保用品,增值税进项额可以进行抵扣。购置的口罩费用可以作为“劳动保护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没有比例限制。

  如果企业是医用物资生产公司,将企业生产的口罩发放给员工,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存货

  税务处理为:自制口罩发放给员工,增值税可以不做视同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也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但是,如果我们将这批口罩当做职工福利进行处理,无论是会计上还是税务上均会有较大差异。会计上,无论是外购还是自制,我们都需要经过“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自制时还需要同时确认收入和成本。税务处理的差别就更大了,外购的职工福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自制的职工福利发放时需要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虽然“职工福利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有14%的比例限制。自制的职工福利发放时,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确认销售收入。

  不同的财税处理方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作为企业财务管家的我们,一定要为企业把好关,管好账。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087/news/234068/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眉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单位发放口罩的账税处理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