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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需要开具发票吗

来源:兰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0/25 13:26:21

一:以物抵债需要开具发票吗?

答: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相关知识问答:
二:电梯的安装服务应该怎样计税?

答: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城建税可以零申报吗?

答: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第二条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五:个人买卖商铺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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