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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分录

来源:昭通恒企会计培训机构时间:2021/2/3 9:09:59

  在会计行业,只要是涉及到资金流动的,都是要进行专业的会计分录的。那么企业将其持有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售以后由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向企业的债务人收款,这类业务称为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此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当视其保理业务合同是否附追索权分别对待.那么需要注意的重点有哪些呢,昭通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已经为您准备好了如下文章供您参考解答,欢迎阅读.


  如果保理业务合同中约定,应收账款的出售不附有追索权,即在所售应收账款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够向出售应收账款的企业进行追偿,所售应收账款的风险完全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应视为应收账款出让完成,作如下会计分录:

  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所售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所出售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保理业务合同中约定,应收账款的出售附有追索权,即在所售应收账款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即将原受让的应收账款退回给企业.

  由此可见,企业所售应收账款的主要风险并没有转移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种保理业务的实质就是以应收账款作为抵借之条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的一笔银行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原记录的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科目在款项尚未收到时不做变动,以全面反映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真实情况.

  保理业务是什么?

  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为贸易中以赊销的信用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

  卖方(供应商)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重要属性

  1、期限:保理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长不超过18个月(含1-6个月的宽限期).

  2、额度:保理融资金额根据应收账款的质量、结构和期限按一定的预付比率确定,一般不超过应收账款净值的80%.

  3、利率:应收账款融资按人民银行规定收取融资利息,利率按照同档期贷款利率含浮动计算.

  4、费率:办理业务的手续费费率的高低取决于交易性质、金额、融资风险和服务内容等,一般为应收账款净额的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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