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035-8011

位置:永州恒企会计培训机构 > 学校动态 > 纳税信用等级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纳税信用等级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来源:永州恒企会计培训机构时间:2021/1/21 14:08:17

  纳税信用等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事情。纳税信用级别将由原来的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今天就跟着永州恒企跨级培训机构的小编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两项激励措施:一是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二是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该项规定来自于税务总局2018年第8号公告《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何,我们一起来看看——

  完善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的制度

  该公告明确,《信用管理办法》中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的3类企业将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一是新设立企业,指从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本公告中的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是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三是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明确了上述企业纳税信用的评价时限

  1、新设立企业在2018年4月1日以前已办理涉税事宜的,税务机关应在2018年4月30日前对其纳税信用进行评价;从2018年4月1日起,对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企业,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税务机关在每一评价年度结束后,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纳税信用评价。目前《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在评价年度下一年的4月份对这些企业进行纳税信用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

  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和适用范围

  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M级纳税信用适用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新设立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024/news/314396/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永州恒企会计培训机构 小编为您整理 纳税信用等级的主要内容有什么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035-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