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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2021年秋认定中学教师资格工作

来源:黑龙江优路教育时间:2021/9/13 14:05:49

      温馨告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黑龙江优路教育小编整理黑龙江牡丹江地区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安排,认定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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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秋季)认定中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牡丹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秋季)认定中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秋季)认定中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并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申请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及现场确认时间

  1.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秋季)认定中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认定对象及认定条件”

  相关要求的人员需在网上进行认定申请报名。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9月15日-9月2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2.牡丹江市教育局、绥芬河市教育局、宁安市教育体育局、海林市教育体育局、东宁市教育局、穆棱市教育体育局、林口县教育体育局、牡丹江市东安区教育局、牡丹江市西安区教育体育局、牡丹江市阳明区教育局、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10月29日(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3.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请下载并填报《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5),发送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邮箱shizike0453@163.com。

  二、现场确认地点

  1.幼儿园、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地点由当地教育局确定,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4。

  2.牡丹江行政区域内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牡丹江市教育局负责认定。认定地点:牡丹江市东平安街(东六条路与东七条路之间)386号,原十四中学二楼,市教育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场,确认时本人需提供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秋季)认定中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要求的6个要件及1张1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提交的《体检表》必须要使用黑龙江省教育厅制作的统一表格(见附件)。四、申请人体检要求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需要到县级以上(包含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到医院体检时,需提前下载并打印好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的《体检表》(详见附件2或附件3,请注意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的《体检表》与其他教师《体检表》有区别)。五、疫情防控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申请认定人员之间保持安全间隔距离,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序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其它要求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增加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原公告链接:http://www.mdjjyj.gov.cn/Index/view/id/67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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