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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用工的相关政策规定是什么

来源:黄冈恒企会计培训班时间:2020/9/28 17:42:57

一:关于灵活用工的相关政策规定是什么?

答:第三十七条: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相关知识问答:
二: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

答: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未上市的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上市的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并超过12个月上市流通股票的投资收益;4、符号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免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怎么处理才能入账抵扣?

答;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据联次不同需要做出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可以分为一下三种情况:1、纳税人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2、纳税人丢失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3、纳税人丢失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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