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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返聘取得的收入如何纳税?某公司员工退休后被另一公司返聘取得收入,那么这收入如何纳税呢?本文将结合案例,为大家做个具体的讲解,快来一起看看吧!
案例:
丙于2020年5月从C软件公司退休,2020年6月被C公司返聘,C公司按月支付返聘收入20万元。丙6月取得的收入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析:
丙6月取得返聘收入,属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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